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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解读

2021-06-29 1351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国知发运字〔2021〕1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指导做好行动方案实施,现对有关要点作出解读。


一、《行动方案》制定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均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20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在国家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十三五”期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年均增长19%,2020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2180亿元,同比增长43.9%。


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覆盖面尚难以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调研发现,前期有关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集中于高新区等产业园区,通常具有轻资产、重研发、多专利等特点,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需求迫切,但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的比例不高。抽样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办理专利商标出质登记的企业数量仅占2.5%。


2020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银保监会指导5个省市开展了覆盖53个园区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参与的银行和企业超过了1600家,现场签约7.1亿元,成效和反响良好,为全国范围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的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即将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有关金融机构研发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陆续落地,需要推广普及,更好惠及企业。


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梳理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措施,总结提炼地方和金融机构的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围绕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提出了入园惠企行动的目标任务,形成了《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的工作思路和行动目标

《行动方案》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要求,聚焦产业园区,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积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基层,更好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行动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三年行动,力争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百园万企”。到2023年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可及性和服务便利度大幅提升,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普及面显著扩大,被质押专利的实施率明显提高,100个以上产业园区的知识产权质押项目数和质押融资金额年度增长率在20%以上,新增上万家中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融资。


三、《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面向未来三年,聚焦“入园”和“惠企”,以服务和指导产业园区为主,兼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上工作。行动内容主要包括措施优化、模式创新和服务提升三个方面,共24项工作措施,直接涉及园区的有13项。


措施优化行动主要是有关政府部门在开展调研指导、优化激励措施、推动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行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牵头对质押融资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调研,加强指导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探索风险补偿的前置模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应知识产权融资特点的授信尽职和内部考核管理模式,鼓励重点营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推动用好单列信贷计划和优化不良率考核等监管政策。引导树立高质量导向,不盲目追求扩大质押数量。


模式创新行动主要是围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服务和产品等方面的创新行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分析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研发适用于质押融资等场景的知识产权评估工具。鼓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利用信用、知识产权等数据建立授信白名单筛选机制,并为白名单企业提供合理授信额度和续贷便利等增值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产业专利集群或区域商标品牌,给予园区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额度。鼓励短期质物处置转换为长期的知识产权运营。


服务提升行动包括提升服务的便捷性和时效性,优化服务供给两方面。在提升服务便捷性和时效性方面,推动专利、商标质押登记“一窗通办”,并向园区延伸服务。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充分利用现有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和平台,实现“一站式”服务。在优化服务供给方面,以园区为重点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进行政策宣讲、产品推介等。开发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产品,扩大金融产品供给。建立有关需求和产品调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融资项目库和产品资源库。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与各地“信易贷”等平台做好衔接,为畅通企业贷款渠道提供支撑。


四、《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

《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部分,对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银保监局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行动方案》落地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职责。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牵头做好措施优化、服务提升、宣传培训和总结推广等工作。各银保监局要重点抓好模式创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政策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信息等平台作用。


制定行动方案,强化示范带动。省级知识产权局要牵头开展专题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各项行动,制定印发本省(区、市)行动方案。每个省份选取3个以上的园区作为示范标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获得中央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省份和城市要积极参与。


加强宣传推广,做好总结分析。地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验案例的宣传和推广,对融资企业进行统计监测,各银保监局要加强有关贷款数据的统计分析。省级知识产权局要牵头做好集中展示宣传和年度总结。


家知识产权局、银保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搭建工作交流平台,组织评选发布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对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一定的支持倾斜和宣传报道。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6/25/art_66_160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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